服务价格管理

律师解答(36)

交通肇事者不认伤情是她造成的,这合理吗?

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,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,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,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。虽然事发地是家门口不属于“道路”,但肇事者刮擦伤人后直接离开,未履行救助、报警义务,从行为性质上可认定为逃逸(虽因场景不属于道路,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逃逸处罚,但民事责任层面可据此认定其过错)。 交警可通过调查监控、组织法医鉴定(对比受伤前后腰部状况)、收集医疗记录的连贯性等方式固定证据。若肇事者仍不认可,伤者家属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对证据进行认定,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。 交警要求提供受伤前拍片是合理的。提供受伤前腰部的CT等检查资料,可通过法医鉴定明确伤情是本次刮擦导致还是旧伤,这是区分因果关系的关键证据,有助于准确认定责任。 事故拖3个月未结案不合理。即使因场景不属于“道路”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,交警也应在调查清楚事实后,及时出具相关证明(如本次刮擦伤人的事实证明)。若交警消极处理,伤者家属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投诉,督促其履行职责。 维权建议 1. 证据固定:尽快整理监控视频、医疗记录、理疗凭证、交警的证明材料等,形成完整证据链。 2. 司法途径: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肇事者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(若有)、理疗费等损失。 3. 行政监督:对交警的拖延处理行为,可通过行政投诉推动案件进展。 ...展开
用户:匿名 交通肇事 | 2025-10-24 09:13:34

農村房屋遺失土地證

村长能否拒绝承认土地面积? 从法律和事实层面分析,不能简单以“国家规定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”为由拒绝承认。该祖屋建于1988年,且有当年买地收据明确面积(17.9米×13.9米,经计算约248平方米),其面积形成有历史依据。村长的主张可能混淆了“新建房屋面积限制”与“历史房屋补领证件时的面积认定”,补领土地证是对既有权利的确认,而非新建房屋审批,因此村长不能以此拒绝承认土地面积。 村长拒签时的解决方法: 1. 向当地乡镇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(如自然资源所)提交书面申请,说明情况并附上买地收据、测量公司的测量成果等材料,请求行政部门介入协调,要求村长履行签署义务。若乡镇部门协调无果,可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,主张自身合法权益。 2. 收集所有证据(买地收据、测量报告、与村长沟通的记录等),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法院确认土地面积的合法性,并判令相关方配合补领土地证。 3. 寻找当年的知情人(如邻居、参与交易的中间人)出具证言,进一步佐证土地面积的历史事实。 - 尝试通过村委会其他成员或乡镇干部再次与村长沟通,明确告知其行为可能的法律后果,促使其配合签署。 ...展开
用户:匿名 土地权属 | 2025-10-11 18:10:52
仅显示10条最新解答